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来源: 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

时间: 2022-08-17 16:43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增加学校现金流量,提高现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的规定

(一)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学校必须严格将库存现金控制在开户银行核定的限额内,超出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二)严禁私设“小金库”和用“白条”抵库

1.“小金库”,是指不在学校列支列收,私自在学校库存现金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学校严禁各单位、各部门私设“小金库”。

2.“白条”抵库,是指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字条或单据,顶抵库存现金的做法。因此,学校严禁“白条”抵库。

(三)学校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为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为了防止单位或部门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账外设“小金库”。因此,学校、单位和部门收入的现金,一律不准以个人名义或其它形式存入银行。被授权代收款项的个人、单位或部门必须当天或按期把现金交与学校财务处存入银行。

(四)加强安全防范,严防风险产生

        为了确保安全,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或交存现金时,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严防风险产生。

二、库存现金的保管

(一)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

        学校的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更不得携款回家;库存现金不得与私人的现款混在一起,也不得将公款借给私人使用。保险柜钥匙由财务负责人授权,出纳负责管理使用;保险柜的密码要保守秘密,出纳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密码;保险柜的钥匙或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要立即报请分管校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配钥匙;如果发现保险柜被盗,出纳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

(二)库存现金要分类保管

        出纳对库存现金要按票币面额分类整理后保管,放在保险柜里,随用随取。

(三)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防止现金发生差错、丢失、贪污等,出纳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每日的清点核对和会计人员、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三、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印章的保管

(一)空白支票

        支票是一种支付凭证,一旦填写了有关内容,并加盖留存在银行的印鉴后,即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与其他单位进行结算。负责保管和使用空白支票的财务部门,对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并设置“空白支票领用登记簿”,认真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空白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负责保管。

(二)空白收据

        空白收据一经填制,并加盖印章后,就可成为办理结算和现金支付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空白收据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购买私自使用收据。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收据的,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申请、领用、核销、退回等工作;空白收据未经授权不得带出学校使用,不得转借、赠送、丢失或买卖;作废的收据应加盖“作废”印章,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撕毁、丢弃。财务部门须设置专门台账反映收据的领用、核销、结存情况,按收据领用先后顺序使用收据。

凡是无故丢失的收据,财务部门有权按票面最大值或票面定额值收取相应费用。申请被盗等原因丢失的收据应有报案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回执,方可按实际收取的金额上交相应款项,不得隐瞒。

(三)印章

        学校的收费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印鉴、网银U盾等由财务负责人授权分别保管,授权由收费员、出纳保管和使用的印章、部分印鉴、网银U盾等,收费员、出纳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财务负责人授权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将印章随意存放或带出工作单位。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2018年7月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第九部分第九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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